人民日报刊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署名文章: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近日,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深圳市法学会会长余新国出席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论坛,并作了题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构想》的主题报告。今天(10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余新国发言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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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于2019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第19版
余新国强调,中央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把“法治城市示范”作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为新时代深圳法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深圳市委将紧紧围绕《意见》中“五个率先”的重点任务,按照中央和省要求,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充分发挥法治先行示范作用,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以下是全文内容: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深圳市法学会会长
余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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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8日,中央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把“法治城市示范”作为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是深圳法治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和里程碑大事,为新时代深圳法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自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以来,深圳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成就了特区发展的一次又一次飞跃,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召开了六届十二次全会,对打造“法治城市示范”作了安排。我们将紧紧围绕《意见》中“五个率先”的重点任务,按照中央及省、市的要求,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充分发挥法治先行示范作用,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一,在强化法治驱动上作示范,推动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进一步推进自贸区、营商环境、城市管理和新兴领域等立法,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鼓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和法学交流,深化深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深入开展司法合作交流,推动建立粤港澳法治领域协调机制,建立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中心。
第二,在强化法治规范上作示范,推动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
进一步扩大市民有序参与政治的途径,探索非户籍人口就地参与基层选举和社区治理。畅通市民监督社会事务的渠道,让市民成为法治建设的知情者、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许可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上下功夫。
第三,在强化法治涵养上作示范,推动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推动把文明的软要求变成硬规则,以法为“鞭”,惩戒不文明行为;以法为“灯”,鼓励文明行为;以法为“盾”,保护文明行为。
第四,在强化法治引领上作示范,推动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治建设,积极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深圳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五,在强化法治保障上作示范,推动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改革,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实施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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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人民日报》报道原文
END.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政法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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